“还我老伴来!”法庭上,指着被告,年近八旬的姚先生泣不成声。
去年10月,在购买了一万多元保健品后,姚先生获得了店家赠送的“北京双飞六日游”,可没想到,开开心心的旅途成了一个噩梦:老伴在旅游途中因心肌梗死去世。
谁应该对老人的去世负责?提供免费旅游的保健品店主该不该承担责任?日前,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
买满万元就送免费旅游
79岁的姚先生介绍,一年前,经人介绍,他在位于江东彩虹南路的养怡坊保健食品经营部,购买了2900元的枸杞胶丸和2900元的核酸两种保健品。
不久,店老板印某对外发布广告称,只要客户购买保健品总金额超过一万元,就可参加他们组织的“北京双飞六日游”活动。
因为一直想去北京看看,姚先生和妻子应女士一合计,决定再购买一些保健品。去年8月15日,夫妻俩又花了7000多元钱买了一种名为“关节元素”的保健品,得到免费旅游的机会。
老人因心肌梗塞去世
在印某的安排下,去年10月13日,姚先生夫妻俩和其他一些老年人,参加了由宁波东南商务旅行社承接的旅行团,从宁波坐飞机到北京旅游。
10月18日上午7时多,“六日游”的第5天,应女士上了大巴,准备去天安门附近逛逛。这时,姚先生发现老伴呼吸有些不顺畅,脸色不对,便让司机将老伴扶下车呼吸一下新鲜空气,但应女士的情况没有好转。
随后,应女士被送进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急救,但最终还是因心肌梗死,抢救无效去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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